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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銀河光年

二、三年前,我在台北果菜市場,準備向攤販買東西時,攤販阿桑跟我說:「賊頭要來了!」,然後一副收攤走人的樣子。

攤販眼中的察頭

我一聽,覺得大白天治安為什麼這麼不好,有人公然行竊嗎?還是哪來的地痞流氓或惡霸,壓迫攤販收取保護費?實在大惑不解,只好問阿桑,賊頭是誰?在哪?阿桑說:「察頭就是警察。」一併手指前方不遠處,有個警察正在管制攤販秩序。

阿桑一語打通我的智慧障,想起這個大市場,偶而會看到警察出來取締,通常是取締違規設攤及阻礙交通,一次要罰個一、二千元的樣子,曾有攤商跟我抱怨吃一張單子,一整天就白做工了。

對攤販來說,違規被取締,無可奈何,但他們心知肚明,警察就是為了業績,偶而要出來取締一下。大概是這條小路攤販客人擁擠到無法疏散大馬路的交通流量時,警察就會來取締,逼迫攤商讓出路面,紓解車流。

這是一種惡性循環,攤販違規是事實,警察無力全面取締也是事實,經過一段期間,攤販生意變成固定生計所需之後,警察怕惹起民怨,更不敢大力查察取締,隔些時候才會出來發發威風。被罰鍰的攤販則自認倒霉,他們沒有違規占用公家路面的慚愧,警察似乎也沒有公平執法的大義凜然,僅能點綴式辦案,祭起法條,逼民就範。難怪有些人說警察是穿制服的流氓,在攤販眼中變成另外一種賊頭。

賭博人眼中的察頭

大過年時,中部一個偏僻的村落裏,有個賭場外面有十多個村民交頭接耳。過年這幾天,是賭博發財的好時節,人不在賭場玩一把或圍觀湊熱鬧,反倒在外頭議論紛紛,氣氛怪怪的。

一個村民告訴我,西坪村有幾個博局仔,已經被察頭用車子載走了,等一下可能就到這裡。第二次聽到「察頭」,我不再迷迷糊糊,我往賭場理瞧,已經沒有大家擁著牌桌聚賭的熱鬧,只見四個人自顧打麻將,旁邊還有幾個人或看電視或聊天。

有人說過年前幾天,警察就讓人帶話,要賭場適可而止,還說隔壁庄頭也在除夕夜被抓了幾個博局仔。還有更內幕的消息說,刑事分局為了讓警察好辦事,由本地管區去抄別鄉的賭場,讓別鄉的管區來本地抓賭。

當晚警察並沒有來,但我很關心賭場後來二、三天的動靜。因為賭場主人是一個四十開外,小兒麻痺的男子,名叫阿義,早年赴外工作不順,回到家鄉維持生計也有困難,村民帶著一份同情,將賭場陣地從村裡的雜貨店,自動轉戰到阿義家中,讓阿義分紅抽頭,加上殘障津貼,生活不成問題。阿義的三餐起居,往往也多虧這些博局仔的幫忙。

警察對阿義的賭場,有看到當作沒看到。特別是在庄子弟當上管區警察的,也有像村民一樣對阿義的同情心吧,聽說去年就有一個管區,就是十幾鄰那裡財生仔的後生,也在阿義賭場中輸了六萬元。

現在的管區警察已經換人,叫做阿德,也是在庄的子弟,年紀大不了阿義幾歲,但論起阿德的輩份,許多村中同年紀的人都要叫他阿叔,阿義甚至得叫阿德叔公。接下來二、三天,賭場氣氛確實不如大年初一,阿義說,警察阿德隔天確實有來,交代不要妨害安寧,照本宣科一番。阿義說,人家給我們尊忖,他當然也要給人家尊忖,所以他讓大家這幾天少來,儘量像家庭麻將,以免犯到警察的底線。

隨著春節收假,回鄉的子弟又紛紛出外當遊子,來阿義賭場的人少了很多,賭場和管區警察間的緊張關係也大為降低。大家不解的是賭場這樣已經很久了,過年不是賭博的假期嗎?政府做莊發行彩券抽頭,說是為了公益,大家來阿義賭場也是為了讓阿義抽頭,多少讓他自食其力,和政府的美意有什麼不同嗎?

這只是少數一兩個人有說出來的心聲,沒有人真想正面和警察作對。大家都知道政府無心全面禁賭,也不可能將所有警力用來抓賭,所以當警察有抓賭的政策壓力時,他們就配合少賭一下,當風聲不再,就賭多賭大一點,警民互相體諒,相安無事。

警察的諢號

警察有許多諢號,常聽到的是條子,多虧電影界的貢獻,每每將警察的美國俚語cop翻譯成條子,所以中、港、台許多人都知道條子的意思。李崗在1999年導演的一部電影,片名就是《條子阿不拉》。

條子的語意越來越中性,越來越沒有輕視或不尊重的感覺,就像《條子阿不拉》中的警察,是個有情有義的漢子。

真正的警察可能會喜歡「波麗士大人」的諢號,台灣2008年播出的電視劇《波麗士大人》,也是描寫警察的故事,利用翻譯技巧,讓警察從此有這樣一個具有洋味,華麗的美稱。

台灣民間對警察的稱呼也很有趣,日本統治時代,警察非常有威嚴,人民對警察既害怕又尊敬,稱呼警察為「大人」。國民黨統治後,警察地位不如從前,背後叫警察為戴帽仔、穿制服仔,所在多有,人民對警察的尊敬明顯少了一大部分。「管區仔」算是管區警察的簡稱或親切的稱呼,畢竟不夠正式,如果和登門而來的警察不夠熟,要稱呼警察為管區仔,可要好好想一下。

至於 「察頭」這個諢稱,大概會讓警察氣死。「察頭」的台語音同「賊頭」,完全把警察的意義否定掉,那些自認被警察擾民,或是認為警察不中立的人,沒喊出一聲察頭,可能難消心頭之氣。

從google搜尋到最早用「察頭」稱呼警察的是在2004年,使用狀況好像已經遍及台灣頭及台灣尾,但稱不上大流行的地步。警察可要小心,哪天天時地利人和,迸出一個事件,「察頭」大流行時,全國警察將顏面無光。

警察的難題與平衡

警察是最基層的執法者,和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,小至交通指揮、社區巡邏,大至刑事偵查,累得像一條牛,還要承受不懷好意的「察頭」封號,當然不公平。

在上面兩個例子,人民都知道什麼地方違規設攤聚賭,警察卻瞎了眼一樣,平時放任,偶而開罰,違規者逍遙,公權力不彰。不過,從執法的層次,看不到事情的真相。

從經濟的角度來看,在那個市場聯絡道路上自行設攤的,少說有幾十個攤販,每日人潮絡繹不絕,有助於蔬果魚肉的物流。是不是合法的攤位不夠或是無法滿市場的需求,導致違規攤位產生,是值得注意的。如果是,警察全面取締違規攤販,一來妨礙市場提供民生需求,二來因為民以食為天,民眾將視警察執法為擾民。現實是市場有長期而普遍的違規攤販,警察卻只是點綴式的取締,這很可能是在經濟法則支配下,警民之間平衡相處的現象,但代價是陪葬了公權力。

從社會救助的角度觀察,也不要忽略傳統市場的功能。有些人在主流經濟無法占有一席之地,無法做一個稱頭的上班族,也無法開公司創業做別人的老闆,也標不到市場的正式攤位時,推個小車,或拉個平板車,在市場裡找一個半坪不大的地方,吆喝喊客,就能做起小生意。他們可能是經濟弱勢,知識文盲,沒有能力再承受繁瑣的公權力的折騰,當政府無法照顧到每一個弱勢的人時,傳統市場的角落卻能提供一個人生奮鬥再起的機會。台灣的警察其實蠻有人情味的,相信他們在取締攤販時,不是那麼喜歡開單罰鍰,警察心中這一份同理體諒之心,正好平衡了社會保障的不足。

上述的賭場案例,也有經濟上的意義。政府是否開放賭博,一直忸怩作態,但時至今日,政府公開發行彩券做莊,也通過法律讓人民公投設置賭場,希望藉此刺激景氣。好幾家寺廟逢年過節也辦理擲筊大賽,神明做莊,人神共樂。這種氣氛早讓賭博在道德上或法律上被譴責的程度大幅降低,反而期待賭博有經濟上的功能。另外,上述案例的賭場主人患有小兒麻痺,讓整起事件含有社會救助的考量。最後,警察未到該賭場臨檢逮人,難說不是兼顧了民眾需求及社會救助。

法規僵化和治理怠惰

市場攤販和住家賭場在嚴格的法規下,普遍有不法的現象,就法論法而言,警察隨時都可以取締不法,發揮公權力,但實情是警察往往容忍這些不法現象長期存在。

警察的容忍絕不是怠惰,因為這些攤販、賭場的不法現象背後,有經濟需求、社會救助的因素,具有使經濟和社會更有效運作的功能。由此可見,法規範顯然與經濟、社會事實之間,有互相衝突的情形。如果法規僵化或政府施政不良,這種衝突自然一直存在,最終落到由基層警察來解決這種衝突。基層警察試圖在法規範與經濟、社會之間達成平衡,以免衝突加劇,警察所用的方法就是收斂公權力或偶而執行公權力,但副作用是公權力容易喪失威信。

從理想而言,合法行為就是有助於經濟、社會有效運作的行為,不法行為則是妨礙經濟、社會有效運作的行為,如此警察可以放心執行公權力,取締不法,而將經濟需求及社會救助的考量,留給執政者傷腦筋。

不過,我們都知道,台灣內政長期失修,法規僵化,跟不上經濟、社會的發展,造成警察執行公權力時患得患失,擔心招致民怨,算是冤枉承受了「察頭」的封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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